男,1952年生,祖籍为山西省昔阳县,哲学博士,大学就读于上海交通大学机械工程系,研究生就读于武汉大学哲学系。曾在海军东海舰队当兵三年,在西藏日喀则地区交通局当干部三年。从1983年至1997年任教于武汉大学哲学系,从1997年至今任教于广州华南师范大学哲学研究所,现为公共管理学院哲学研究所所长、教授和博士生导师,同时兼任中国逻辑学会理事,中国归纳逻辑专业委员会主任,中国冯友兰学术研究会理事。从2003年7月至2004年8月作为高级访问学者在美国哈佛大学燕京学社进行合作研究。主要研究方向为:科学哲学、逻辑学和伦理学。曾经负责完成国家八五青年社科基金项目“归纳逻辑的哲学问题”,国家教委九五社科基金项目“贝叶斯归纳逻辑及其应用”,广东省“211工程”重点建设项目“社会历史哲学与社会可持续发展”的子项目“道德冲突研究”,现正负责国家十五社科基金项目“贝叶斯方法与科学推理”和 2003年度广东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“休谟问题与科学推理”。曾获得第三届金岳霖学术奖、第一届冯友兰学术奖和广东省第六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。主要著作有《
自然演绎逻辑导论》(武汉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)、《
归纳逻辑与归纳悖论》(武汉大学出版社1994年出版)和《
面对道德冲突》(中央编译出版社,2002年)。在《
哲学研究》、《
自然辩证法通讯》、《
自然辩证法研究》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。
业